中共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印发《集团系统关于开展领导干部
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纪委,集团各部(室):
《集团系统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集团系统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办字〔2020〕7号),按照《省国资委系统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陕国资党发〔2020〕61号)工作安排,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营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政治生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为陕旅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 冰 党委书记、董事长
副组长:任公正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成 员:陈小军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晓亮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民虎 总会计师
魏铁平 董事、工会主席
吴 斌 副总经理
赵月望 副总经理
王汉琳 副总经理
李 军 副总经理
卫 琴 党委副书记
温 琳 副总经理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有关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督促;研究决定专项整治整体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当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评估整治工作成效。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由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晓亮兼任,成员由集团党务工作部、监察室、办公室、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部、战略投资部、股权投资部、品牌与企业管理部、审计法务部等部(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主要职责: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定,组织协调集团各部门、系统各企业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起草、上报集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情况报告等有关文字材料;督促各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督促落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建设清单,督促集团各部(室)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对集团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规范,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查处集团系统发生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负责向上级组织汇报协调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整治重点
结合集团实际,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开展,以集团总部及系统企业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及其他能够影响工程建设的部门负责人为整治重点对象,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在工程建设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1.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决策问题。主要是: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以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等方式预定项目承建方;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或建设方案等行为。
2.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主要是: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ppp项目、保密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量身定做确定投资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3.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问题。主要是:建设企业领导人员违规要求勘察、设计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施工企业领导人员违规转包、分包给特定企业,或指定供应商、服务商等行为。
4.插手干预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问题。主要是:对应该招标的采购事项不招标,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利用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职权谋取私利;违规大额度追加项目资金等行为。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2020年全面推开并取得重要进展,2021年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深化学习教育(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
1.组织专题学习。集团党委及各企业党组织要开展专题学习,组织领导干部相关管理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国资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重点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2.开展警示教育。运用沈浩、郝晓晨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议案为戒、汲取教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法敬畏。
3.营造整治氛围。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和手机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总结推广经验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系统自查自纠(2020年5月29日前完成,不含民主生活会)
1.开展自查。集团党委及各企业党组织要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作出不插手干预的承诺。填写承诺书和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构报备。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企业,要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问题清单和岗位风险点列表。
2.纠正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红脸出汗、提醒教育;涉嫌违纪违法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处理,并报省国资委驻委纪检监察组或集团监察室备案。对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
第三阶段:全面综合治理阶段(2020年9月28日前完成)
1.规范决策程序。按照省国资委印发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省属国有监管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指引》,细化集团党委会及各企业党组织会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内容、程序,进一步明确集团党委会及各企业党组织会议权责边界。按照《实施办法》修订完善集团系统“三重一大”制度及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并按照权限报省国资委或集团公司备案。
2.加强制度建设。
①完善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中、省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集团及各企业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并按照权限报省国资委或集团公司备案。严格执行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报备制度,将企业工程建设是否进行招投标作为年度投资计划的一项重要审核内容。进一步规范系统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防范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做到“应招尽招”,确保所有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纳入平台交易。
②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记录报告制度。按照省国资委印发的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建立集团系统企业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登记制度,对违规指定、授意、暗示工程建设事项的,记录在案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定期报送纪检监察机构。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黑名单,明确禁限情形、程序、时限,强化联合惩戒。
第四阶段:全面巩固深化成果(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
1.定期梳理排查。对集团及各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定期梳理排查,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及时移交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建立集团及各企业问题线索信息月报、问题处置情况季报制度,按照权限定期向省国资委驻委纪检监察组和集团监察室报送相关信息,对瞒报、迟报、漏报的,严肃追究责任。
2.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紧盯工程建设领域权利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的高风险点位,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案件,有效消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加快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程序完备、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确保监督工作高效运转;完善集团及各企业法律和相关业务部门对项目建设、产权转让、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审核把关作用,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合法合规。结合集团及各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开展集团及各企业领导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严峻形势,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集团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纪委监委、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要求上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陕旅清风正气营造,优化陕旅改革发展环境,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示范、亲自主抓,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监督推动整改、完善制度,有力推进集团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级落实部门要倒排时间、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见效。各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上午12:00前报送至集团监察室。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解决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专项整治与完成年度稳增长任务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筑牢制度“笼子”,补齐管理“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有针对地完善制度建设,使各项制度管得住、行得通、有成效,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推进工程建设的良好体制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工作成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有力抓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企业年度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务实扎实、有力有序推进。建立阶段工作报告制度,全面掌握不同阶段的进展情况,评估整改成效,研究分析问题,及时纠正偏差。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定期监督指导,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对在工程建设领域不依法办事、不履职尽责等行为严肃问责。
2020年5月6日17:00前,各二、三级企业党组织要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书面报送集团监察室。(联系人及凯发k8国际官网的联系方式一并报送)
联系人:集团监察室 冯波
凯发k8国际官网的联系方式:85259853 18991800819
邮箱:sxtourgroup@126.com
附件:1.陕旅集团党委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2.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3.个人承诺报告书样
附件1
陕旅集团党委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工作阶段 | 任务清单 | 主要措施 | 完成时限 |
学习教育阶段 | 1.组织专题学习 | 组织领导干部相关管理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国资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重点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 2020年4月30日前 |
2.开展警示教育 | 运用沈浩、郝晓晨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议案为戒、汲取教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法敬畏。 | ||
3.营造整治氛围 | 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和手机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总结推广经验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长期推进 | |
自查自纠阶段 | 1.开展自查 | (1)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作出不插手干预的承诺。填写承诺书和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构报备。 (2)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企业,要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行程问题清单和岗位风险点列表。 | 2020年5月29日前 |
2.纠正问题 | (1)对自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红脸出汗、提醒教育;涉嫌违纪违法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处理,并报省国资委驻委纪检监察组或集团监察室备案。 (2)对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 | ||
综合治理阶段 | 1.规范决策程序 | 按照省国资委印发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省属国有监管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指引》,细化集团党委会及系统各企业党组织会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内容、程序,进一步明确集团党委会及各企业党组织会议权责边界。按照《实施办法》修订完善集团系统“三重一大”制度及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并按照权限报省国资委或集团公司备案。 | 2020年9月28日前 |
2.加强制度建设 | ①修订完善集团及各企业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并按照权限报省国资委或集团公司备案。严格执行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报备制度,将企业工程建设是否进行招投标作为年度投资计划的一项重要审核内容。进一步规范系统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防范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做到“应招尽招”,确保所有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纳入平台交易。 | ||
综合治理阶段 | 2.加强制度建设 | ②建立集团系统企业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登记制度,对违规指定、授意、暗示工程建设事项的,记录在案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定期报送纪检监察机构。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黑名单,明确禁限情形、程序、时限,强化联合惩戒。 | 2020年9月28日前 |
巩固深化阶段 | 1.定期梳理排查 | 对集团及各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定期梳理排查,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及时移交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建立集团及各企业问题线索信息月报、问题处置情况季报制度,按照权限定期向省国资委驻委纪检监察组和集团监察室报送相关信息,对瞒报、迟报、漏报的,严肃追究责任。 | 长期推进 |
巩固深化阶段 | 2.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 紧盯工程建设领域权利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的高风险点位,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案件,有效消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 | 长期推进 |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 加快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程序完备、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确保监督工作高效运转;完善集团及各企业法律和相关业务部门对项目建设、产权转让、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审核把关作用,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合法合规。结合集团及各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开展集团及各企业领导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突 出问题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
附件2
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个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籍贯 | |||||||
工作单位 | 现任职务 | 政治面貌 | |||||||||
本人主管及分管工作 | |||||||||||
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 是□ | 否□ | |||||||||
插手干预的情况 | 时间 | 项目名称 | 方式 | 具体违规内容 | 是否获利 | 纠正整改情况 | |||||
本人 承诺 | 按照要求,本人已认真自查,如实填报了有关情况,并向组织承诺:本人填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完全真实,愿意接受组织审查,如存在瞒报问题,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
说明:1.自查登记表必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主管及分管的工作情况”是指党的十九大以来主管和分管工作。
3.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既包含本人插手情况,也包括特定关系人情况。
4.自查自纠情况包含党的十九大以来插手情况,存在的在“是”一栏打√,并填写插手干预的情况,插手干预情况填写不完的可另附页;不存在的在“否”一栏打√。
附件3
个人承诺报告书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实施方案》要求,本人经认真自查自纠,向组织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没有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二、与本人特定关系人未利用本人职权或本人职务影响范围内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三、今后保证不会发生上述行为。
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本人愿意按照党纪政务从严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职务: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